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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吉达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场平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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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办法》(2019.1.1)以及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2018.10.16等有关精神,将《茂名吉达绿色化工氢能产业园场平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茂名吉达绿色化工氢能产业园场平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吉达湾西侧、规划吉达港区北侧的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东北侧土地进行整平,场地平整面积76.55万㎡(含围堰外边坡面积),交工标高4.35~5.51m,共需吹填土485.2万m³。拟在吉达港区东一港池西北侧属于布设转吹区,将东二港池1#、2#液体散货泊位码头工程及港区周边项目的疏浚土转运至本项目场地,转吹区大小为1000×600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nZIY5hHqJs1WauF2HeXwQ

提取码:gqoo

2、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法听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的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22年01月19日-2022年01月31日。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盐场路

邮编:525000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3538998651

八、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广州百川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海东路珠江广场海裕楼

邮编:510665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093842851

联系邮箱:2594617118@qq.com

 

 

 

 

 

 

茂名滨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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