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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滨海发展集团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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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茂名滨海发展集团召开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会议,会议旨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健全监督体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副部长梁晓翔出席会议并讲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吕崇君代表集团党委作2025年度集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

         会上,吕崇君同志全面回顾2025年集团选人用人工作,客观务实总结成效、深入查摆问题、清晰明确后续工作方向,并为集团后续的人才发展指明了方向。

         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副部长梁晓翔在讲话中围绕此次“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工作的政治意义。他指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一报告两评议”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重要制度,也是检验选人用人工作、涵养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增强群众满意度的有效途径,要把评价“尺子”交给干部职工;更是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政治保障,为集团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支撑。

         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参与评议人员要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日常实际评价选人用人工作和新提拔干部,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要独立思考、认真审慎,严肃对待民主评议工作,明确具体提出意见;要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禁搞非组织活动,严禁打招呼、拉选票,严禁传播、议论评议情况,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评议环境。

          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提升工作水平。评议的最终目的是改进,是推动问题解决、提升工作质量,集团党委要高度重视结果反馈,将评议结果作为衡量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依据;要扎实抓好问题整改,总结好经验、剖析问题根源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重点关注新提拔干部满意度偏低问题;要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此次工作为契机,健全符合国企特点的干部工作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凡提四必”要求,强化干部任前、任中、任后全流程管理,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涵养良好选人用人环境。

         会议强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关集团发展全局和长远,茂名滨海发展集团党委要以此次会议为新起点,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持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质量,锻造过硬干部队伍,为茂名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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